職工醫保普通門診醫療費擬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更新時間:2020-09-11 編輯:管理員 瀏覽:941
日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就《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9月6日。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全民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職工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征求意見稿提出,增強門診共濟保障功能、改進個人賬戶計入辦法、規范個人賬戶使用范圍、加強監督管理和完善適合門診就醫特點的付費機制等五方面措施。
征求意見稿指出,要建立完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保障機制,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普通門診統籌覆蓋全體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支付比例從50%起步。就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計入水平,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以內,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按所在地區改革當時基本養老金2%左右測算,今后年度不再調整。此外,按照征求意見稿,個人賬戶可以用于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來源: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