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2019年確保患者買得起、買得到降價抗癌藥
癌癥是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重大公共衛生問題,也是當前社會重大的民生“痛點”。過去一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癌癥防治工作,為增進人民健康福祉,實現癌癥早篩早診早治,保障患者用上質優價廉的藥品,在建立健全癌癥診療體系、持續優化癌癥診療模式,加快新藥審批上市、支持鼓勵研發創新、國家談判帶量采購、將更多急救好藥納入醫保,破解談判抗癌藥進院難、開藥難等工作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實現了對患者保障救治力度的提升,減輕了患者的用藥負擔。
2019年,抗癌藥的價格能不能再降?會不會更好買?急需藥品上市會不會更快?接受規范的癌癥治療能不能更便捷?19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藥監局四部門負責人總結了2018年的癌癥防治工作,以問題為導向,確定了接下來的工作重點。
推進早診早治讓癌癥防治更規范更便捷
國內外經驗表明,早期預防、早期篩查、早期治療對于降低癌癥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具有顯著效果。我國在癌癥防治方面堅持預防為主,強化早期篩查和早期發現,積極推進早診早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數據,建立腫瘤登記年報制度后,目前全國建有腫瘤登記處574個,覆蓋4.38億人口,較為全面地掌握了我國癌癥發病、死亡、生存狀況及發展趨勢。
開展了農村高發地區、淮河流域、部分城市癌癥篩查和早診早治工作,以及農村婦女“兩癌”篩查后,目前項目地區癌癥早診率超過80%,治療率達到90%,篩查人群的癌癥死亡率降低46%,早期病例診療費用較中晚期節省近70%。
同時,還開展了國家癌癥中心、區域癌癥診療中心和腫瘤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以腫瘤醫院、綜合醫院腫瘤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為主體的癌癥診療和康復體系初步形成。
“接下來,我們將推進腫瘤登記工作在全國所有縣區全覆蓋,搭建國家癌癥大數據平臺,建成覆蓋全國的癌癥病例登記系統,推動與相關監測系統的數據交換和共享利用,及時掌握我國癌癥發病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防治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稱。
李斌介紹說,為進一步規范癌癥診療,將對發病率高、篩查手段和技術方案比較成熟的上消化道癌、結直腸癌、宮頸癌等重點癌癥,制定篩查與早診早治指南,加大推廣力度。對肝癌等篩查技術尚不成熟、肺癌等篩查成本效益不高的癌癥,將集中力量開展聯合攻關,優化篩查技術方案。同時,逐步擴大高發癌癥篩查和早診早治覆蓋范圍,創造條件普遍開展癌癥機會性篩查。
還要通過技術培訓、對口支援、遠程醫療等方式,提高基層特別是縣區級醫療衛生機構癌癥篩查和早診早治能力,在公共衛生醫師培訓中強化癌癥防治知識技能的掌握,推廣普及適宜技術,推動癌癥診療能力的區域均衡發展。
推動兒童腫瘤、影像等薄弱學科的發展,加強相關專業人力資源的配備,全面提高腫瘤診療各相關學科能力。
繼續推動建立“單病種、多學科”的診療模式,整合各相關專業的技術力量,明確手術、放療、化療適應證和開展條件,確定最佳診療方案,實施個體化的治療。推動新技術成熟應用,嚴格新技術質量管理,確保醫療質量。
繼續加大防癌抗癌科普宣傳,積極推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提高群眾健康素養水平,預防癌癥的發生。
滿足患者急需抗癌新藥國內上市“加速度”
國家藥監局藥品注冊司司長王平介紹,2018年,國家藥監局出臺了一系列加快抗癌新藥上市的政策舉措:如為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將臨床試驗申請由批準制改為到期默認制,對進口化學藥改為憑企業檢驗結果通關,不再逐批據制檢驗。如有序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藥在境內上市審批,對治療罕見病的藥品和防治嚴重危及生命疾病的部分藥品筒化上市要求,可提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資料等直接申報上市,監管部門分別在3個月、6個月內審結。再如,加快境內外抗癌新藥注冊審批,滿足患者急需,組織專家避選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完善進口政策,促進境外新藥在境內同步上市。暢通臨床急需抗癌藥的臨時進口渠道。
這些制度改革、綜合施策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國家藥監局數據顯示,2018年全年共批準抗癌新藥18個,比2017年顯著增多。既包括境外上市抗癌新藥13個,也包括我國自主創新抗癌新藥5個,增加了患者用藥選擇,更好滿足了臨床急需。2018年抗癌新藥平均審評時長由之前的24個月縮短為12個月。
王平稱,2019年國家藥監局將從5方面著力推動抗癌新藥更快上市,惠及患者:一是會同國家衛健委進一步完善臨床急需的境外新藥的專門通道的審批機制,繼續組織專家遴選第二批臨床急需境外新藥的品種,納入到專門通道里,加快上市進程。
二是對尚未在我國提出申請的臨床急需的境外新藥,計劃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醫藥行業協會和跨國公司溝通和聯系,動員相關企業來我國提出申報。
三是進一步完善相關藥品進口審批的政策和技術要求,對于公眾臨床急需的抗癌新藥,如果說臨床試驗的早期、中期指標顯示療效,并且可以預測臨床價值的,可以附帶條件批準上市,進一步加快上市的進程。
四是進一步加快國產抗癌新藥的審評審批工作。一方面進一步完善包括國產藥在內的藥品優先審評審批制度,強化溝通交流和服務指導。通過審評機構的早期介入、全程指導等方式,加快我國自主研發的抗癌新藥和抗癌仿制藥的審批上市。另一方面,加強與科技部等部門的協作和配合,持續加強對國產抗癌新藥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新藥研發體系,結合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通過相關科技計劃對國產抗癌新藥的研發給予資助,促進國產抗癌新藥的及早上市。
五是進一步加強藥品的監管,加強現場檢查,上市抽檢以及不良反應監測,保障抗癌藥品的質量安全。
推動抗癌藥降價落地確保患者買得起、買得到、用得上
“國家醫保局高度重視談判抗癌藥落地的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多措并舉,確保符合條件的患者能夠買得到、用得上、可報銷談判藥。”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表示。
據了解,2018年,17種抗癌藥通過談判納入醫保,平均降價達到56.7%,絕大多數進口藥品價格低于周邊國家和地區,平均低36%。
熊先軍介紹說,為破除談判抗癌藥“進浣難”、“開藥難”等障礙,醫保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發文要求各地不得以費用總控、“藥占比”等為由影響抗癌藥供應和使用。2018年合理使用談判抗癌藥品的費用不納入當年總控范圍,按規定單獨核算保障。在制定2019年醫保總額控制指標時,統籌考慮談判抗癌藥品合理使用因素。
國家醫保局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17種國家談判抗癌藥自執行新談判價格以來在全國醫療機構和藥店總采購量約為184萬(粒/片/支),采購總金額5.62億元,與談判前價格相比節省費用9.18億元。累計報銷人次4.46萬人次,報銷金額2.56億元。
截至2018年底,全國有802家三級綜合醫院和腫瘤專科醫院采購了國家醫保談判抗癌藥,其中采購4種以上的醫院達到259家,努力滿足癌癥患者的用藥需求。全國31個省份均已開展專項集中采購相關工作,陜西、遼寧等14個省份組建了跨省聯盟進行聯合議價采購,抗癌藥價格進一步下降。
此外,醫保局通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進一步降低包括抗癌藥在內的分藥品價格,其中,用于治療肺癌的靶向藥吉非替尼片降價77%,用于治療白血病的靶向藥甲磺酸伊馬替尼片降價33%,用于化療的法射用培美曲塞鈉降價67%。
新的一年,為推動抗癌藥降價落地,提升對癌癥患者的醫療保障救助能力,熊先軍透露,將繼續對國家談判抗癌藥各地采購和報銷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密切關注醫療費用增長控制指標、醫保總額控制、“藥占比”等政策対談判抗癌藥合理使用的影響,并將會同衛生健康委加強督促指導,要求醫療機構按照臨床診療需要配備相應藥品,避免出現無正當理由不配備藥品或讓患者院外購藥的情形。及時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落實不力的地方和醫療機構進行整改,確保廣大癌癥患者享受國家抗癌藥降價政策帶來的實惠。
熊先軍說,2019年將開展新一輪的醫保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將那些救急救命的好藥,通過專家評審和通過藥品準入談判來納入醫保。以切實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權益為目標,以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為核心,做好臨床需求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之間的平衡,將更多符合條件的救急救命的好藥按照規定的程序納入醫保藥品目錄,不斷地提升基本醫療保障的水平。
還要鞏固完善大病保險,減輕大病患者高額費用負擔,同時對困難群眾實施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和封線等傾斜政策。加大醫療救助對貧困患者的放助力度,并形成與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綜合保障體系。
深化增值稅改革進一步打開藥品降價空間
2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罕見病藥品給予增值稅優惠,這是繼對抗癌藥實行增值稅優惠后對醫藥領域實行的又一減稅舉措。將有利于保障罕見病患者的用藥需求,有利于支持罕見病藥品的研發創新,有利于進一步打開藥品降價空間。
為了支持藥品的研發,降低患者的費用負擔,完善醫療服務,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稅收政策的支持力度,出臺了一系列醫藥行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稅政司負責人徐國喬介紹說:“主要包括對醫院等醫療機構向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醫療機構接受其他醫療機構委托,提供符合條件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藥品生產企業提供給患者后續免費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的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抗癌藥品,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抗癌藥品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接下來,財政部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好藥品的稅收政策,支持制藥產業的發展,切實保障患者的用藥需求。結合罕見病藥品的更新,適時發文明確后續批次享受增值稅政策的罕見病藥品清單,同時也結合進一步深化增值稅改革,不斷完善增值稅制度安排,優化藥品的稅收環境。
文章來源:人民網-人民健康網